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庙山居民注意!江夏区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整治工作,严查……

小夏
10月15日 17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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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

提升市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

10月13日

按照全市统一部署

江夏区全面掀起

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高潮

截止目前

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660起

整治重点

四类重点区域

1、重点道路:以文化大道、杨桥湖大道、金口大道为重点;以及重点路口(含文化大道金龙大街、文化大道谭鑫培、文化大道北华街等3处文明城市复查测评路口);

2、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周边、九全嘉、中百仓储等主要商业广场周边重点区域;

3、大花岭、纸坊大街地铁站出口、区客运站、集贸市场、大型居民区等“城市窗口”区域;

4、各街道电动车通行秩序混乱的重点区域。

电动自行车违法“十必查”

1、无牌上路必查;

2、闯红灯必查;

3、违禁闯行桥隧必查;

4、逆行必查;

5、不按道行驶必查;

6、带蓬打伞必查;

7、违规载客必查;

8、违停聚集侯客必查;

9、非法营运必查;

10、行驶中接打电话必查

同时,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提示教育;严查正三轮摩托车(“麻木”)、老年人代步车违规上路、非法营运、聚集侯客等突出违法行为。

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中

10月13日7时43分许,在文化大道金龙大街路口,一位市民骑着电动车逆向行驶通过路口,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,十分危险。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下,当问其为何逆向行驶时,何女士称刚出家门就沿着路边骑行,认为电动车小巧灵活,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。民警告知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,正因为电动车灵活,一旦逆行,行人及车辆难以及时躲避,事故率更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非机动车逆行属于违法,要被处以50元罚款。

8时30分许,在文化大道谭鑫培路口,一辆无号牌且加装雨蓬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到路口,被执勤民警拦下,驾驶员徐某称电动车平时都是接孩子上、放学骑下,所以一直没去上牌,安装雨蓬下点小雨也不会淋湿比较方便。民警告知其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需办理牌照,不得无牌上路,且违规加装雨蓬虽然可以一时遮风挡雨,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遇到转弯、刮风或路面湿滑时,车身容易发生侧翻,不仅危险还违法。徐某因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车蓬、阳伞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或者有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、改装的违法行为,处罚款50元并拆除车蓬,且因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,处罚款50元并扣留车辆。

在整治的过程中,民警还发现部分电动车骑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,有的将头盔当成摆设挂在车上,还有的佩戴的是工地上使用的安全帽,并非安全头盔,这些都是不安全的行为。民警现场进行了劝导教育,大家都表示以后出行会佩戴安全头盔。

多方联动 齐抓共治

10月14日,江夏区召开了全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部署会,此次综合治理工作,全区和各街道将分别成立一支专业队伍,联合整治,在重点部位分别开展宣传教育,违法占道,门店销售,路面查处等综合整治行动。

在辖区重点路口、路段落实整治岗位、整治车辆、整治警力,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教育整治,营造高压严管态势。除了路面查处以外,还会充分动员街道、社区、交通文明志愿者等力量,共同参与综合整治行动,在居民进出社区(村)时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提示,提高居民交通文明守法意识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促进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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