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电梯广告位收益、
停车位对外出租费用……
这些钱,属于物业还是业主?
这个问题一直以来
都是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矛盾的焦点
随着《民法典》到来
这笔“糊涂账”将变成“明白钱”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权威解答吧↓↓↓
《民法典》规定
小区公共收益,属于全体业主
虽然《物权法》等明确规定,小区公共场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,但有不少物业公司将这些收益截留或挪用。
此次,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,属于业主共有!
羡慕!武汉江夏一小区拟发放44万元公共收益给业主?
近年来,已有不少小区给业主“发钱”,将公共收益发放到业主手中!
今年2月,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壹号小区业委会向居民分发45万元红包,1500户,每户300元。据了解,这笔钱来自小区两年的公共收益。
3年前,武汉市江岸幸源雅城小区业委会曾在春节前,用小区公共收益给业主每户发了红包,每户100元。
江夏新鲜事了解到,位于江夏的联投广场小区也计划给小区业主发放公共收益。
据网友提供信息,该小区业委会全体委员已通过了《关于发放公共收益的提议》,提议内容正在公示。
为了提高广大业主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特提议:在预留小区今年公共事物用途(全面安装高空摄像等)相关资金的情况下,提取44万元,先发放给业主!收益发放按户发放,每户凭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)和身份证复印件领取。
该消息被很多其他小区群转发,不少网友表示,“羡慕”,“别人家的小区”。不过目前处于提议和计划中,最终的发放事宜还有待观察,静观后续。
文章来源:江夏新鲜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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